2月29日下午消息,微博认证用户 @熊大律师 熊万里发表微博表示,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,称其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,却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,违反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,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数日前,美团支付在美团App悄然上线。据媒体报道,若使用美团支付付款,可享受额外补贴。此举彰显了美团进军金融业务的野心,然而 @熊大律师表示,美团及其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获得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因此其上线美团支付一事违反了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[2010]第2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禁止性规定,“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”。
(编辑:小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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