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设音乐网站,提供网络音乐试听以此牟利,鲍伟康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代价。近日,常熟法院知识产权庭对鲍伟康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鲍伟康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追缴被告人鲍伟康的犯罪所得款人民币99846.38元,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。
鲍伟康系国内知名阅读网站“潇湘书院”的创始人及总经理,同时兼任苏州经纬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。因个人兴趣,鲍伟康自2007年起,未经批准在网络上设立“MP3音乐网”提供音乐试听,其中包括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环球唱片有限公司、台湾索尼音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、正东唱片有限公司、华纳唱片有限公司、新艺宝唱片有限公司、环球国际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享有版权的518首歌曲。上述歌曲,鲍伟康均没有合法权源。其间,鲍伟康允许他人在该网站植入广告、提供彩铃下载等,获取广告费用99846.68元,收取的部分费用用于交纳网站服务器的托管费用。2010年12月底,文化部发出整改部分音乐网站的通知,鲍伟康于2011年1月6日将上述“MP3音乐网”关闭。
事后,被告人鲍伟康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,于2011年1月13日到常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鉴于鲍伟康系初犯,同时有自首情节,且在人民法院通知后及时缴纳了罚金与犯罪所得,认罪态度较好,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(编辑:小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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